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所谓优惠的一些利好条款,如果不清醒地认识到风险,盲目把房源交出去,可能房屋最后都会被抵押,或者房屋整个实际交易的节奏弱于预期,或者收房款不能及时拿到,诸如此类的风险都要求在实际的房屋委托出售、委托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个合同有所认识。同时,对一些中介机构资质、中介机构具体的业务能力应该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房屋委托买卖比较顺利,否则出现风险,最终还是对于房东自身不利。
警惕:卖房中介设下层层“圈套”
相关阅读:
买卖房屋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了,只要买房支付了定金,那么卖方就应该按照协议及时地交房,但市民范先生10月14日向记者投诉了自己正在遭遇的离奇买房纠纷。
范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今年八月份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子,面积有106平方米,总价值45万5千元,现在房东先违约,不但房子不交付,违约金也不给。记者跟着范先生,来到了华庄镇万花新村9号,也就是买卖合同中说的房子。范先生希望能找到卖方秦女士。
但无论范先生如何按门铃,都是无人应答。无奈之下,范先生来到了华庄大街上的中介公司。
一提起范先生买房的事情,中介公司的徐老板却说秦女士已经去法院起诉范先生了,这让记者有些犯糊涂,怎么受委屈的范先生反而成了被告了?
中介徐老板告诉记者,起诉范先生的原因是当初范先生买房子时用了假的结婚证和收入证明。一听到徐老板这么说,范先生有些激动起来,指出当初作假一事完全是中介公司的主意。中介老板先表示,卖家秦女士指出范先生作假,所以不愿卖房子,而听到范先生反驳后,又改口说是秦女士故意让范先生作假的。
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房东秦女士的电话。没想到秦女士的说法更让人大吃一惊,秦女士说这套房子不是她的,产权人另有其人,目前的情况是房主不愿意出售房子给她,所以她自然也就没有房子给范先生。当记者提议大家到中介公司解决问题时,秦女士说自己不在无锡。
这还真是一笔糊涂账,卖方秦女士没有房子,买方范先生资料造假。而中介公司也根本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验看房产产权。三方还竟然都糊里糊涂签了合同。不过,最倒霉的还是买主范先生,房子没了,违约金也要不到手。对此,中介公司的老板却指出了协议中的一个漏洞,即没写明截至交房日期。
对此,范先生的律师建议起诉协议中的甲方和中介方,不管如何先弄清这起买卖后到底有什么猫腻,并提醒广大买房人,通过中介买房,一定要让对方提供真实的产权证明,最好通过知名的品牌中介进行交易,防止上当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