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根据规定,申请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上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通州区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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