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者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确保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质量事故工序及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功能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书》后,应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邀请设计部、财务部、监督审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要找出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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