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对该部门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违反相关操作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并发生事故,致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危害后果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依照本罪的量刑规定予以判罚。
如何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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