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是能判离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的,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共同生活了,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起诉离婚三次了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三次并不是一定能判决离婚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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