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一、保全保证金退回流程
在判决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退还。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保证被保全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待案件结束后,退回保证金或者解除担保。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1、根据民诉法规定,如果因为保全错误而造成被保全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要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你如果没有另行赔偿损失,法院肯定会以你的保证金赔偿对方,让你提供担保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假如没有保全错误,保证金肯定会全额退还给你,但是你申请财产保全会另外收取一定费用。
2、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照以下缴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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