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一、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二)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三)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四)必须富有美感。
二、产品外观怎么样算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的三个判定依据: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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