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不会要求提供离婚证明,只要能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证据资料,例如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等,就可以办理结婚手续。若都没有,不能办理结婚手续,可能会存在重婚。
村委会不会要求提供离婚证明,只要能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证据资料,例如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等,就可以办理结婚手续。若都没有,不能办理结婚手续,可能会存在重婚。
【 核 心 内 容 】 村 委 会 不 写 离 婚 证 明 , 如 何 证 明 婚 姻 关 系 已 结 束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因此,若村委会不提供离婚证明,则可以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申请来证明婚姻关系已结束。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或者当事人未在三十日内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可以作出离婚登记决定。因此,若在三十日内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或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认定婚姻关系已结束。
村委会不会强制要求提供离婚证明,但若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证据资料,则无法办理结婚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若在三十日内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或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认定婚姻关系已结束。因此,可以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申请来证明婚姻关系已结束,或者在三十日内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或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认定婚姻关系已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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