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原来获得相应的方式是继承,继承是基于别人有效的意思表达,而善意取得,虽然有意思表达,但一般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达,其意思表达的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然后,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规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是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
1、物权的取得不同。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2、包含内容不同。原始取得包含的是劳动生产、收益、添附;继受取得包含的内容是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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