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办理的程序:
1、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3、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一般被判刑的罪犯只有患了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才能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需要到指定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然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需要被取保人和被保人签名或盖章。《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也需要被看守所填写,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资料都准备好了之后,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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