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有一定履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执行人的范围以生效法律文书所载者为原则。如果被执行人丧失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或发生其他事故而有变动时,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及于承受该权利义务的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的;
4、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为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重点为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增设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及增加保全和诉讼救济。
一、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包括:
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二、申请继续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
1、债权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
2、债权人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取得该债权的原配偶;
3、作为债权人的法人分立的,分立协议中确定继受该债权的法人,与其他人合并的,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变更后的人;
5、作为债权人的其他组织被撤销的,开办该组织的公民或者法人。
综上所述,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为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重点为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增设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及增加保全和诉讼救济。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包括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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