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行政拘留,是可以在每星期一到五工作时间内探视的。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三十分到六点三十分。星期六和日休息。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拘留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会见人员在窗口登记后领取会见证,持证等候接见。在听到工作人员所叫会见证编号相应数字时,按批进入接见大厅进行接见,同时将会见证交还工作人员。会见人员进入接见大厅后请随机选择一个话机空闲处等候被拘留亲友。接见完毕后请尽快离场。
一、拘役期间如何探视?
1、一般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可以探视。但是现在普遍也允许罪犯的朋友也进行探监。
2、不同地方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建议提前电话与执行拘役的看守联系,咨询当地看守所对家属探视是如何规定的。
3、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到了监狱,应到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一般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不同监狱可能会有一定区别)。
二、判决书下来可以探视吗
(一)判决生效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在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就可以去探望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3、一般监狱每月的接见日期是提早规定的。新入监服刑人员到达监狱的日期,只要没有错过或非常接近接见日期,狱方会及时安排服刑人员以通信或拨打亲情电话的方式,通知家属参加当月的接见活动。
4、按照《监狱法》规定结合实际各监狱制定接见时间,在服刑人员收监后五日内监狱发送家属通知书,通知书中有相关的规定内容。
(二)根据《监狱法》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1、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三)根据《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1、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四)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五)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但是一般的监狱都是由规定探监日的,所以除非是法定的节假日,其他的时间都是能够进行探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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