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补交,可以选择仲裁。
2、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一、公司不交社保能起诉么?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二、个人签放弃社保有效力吗
放弃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雇主和雇员基于自愿原则,当然可以达成一些协议,但是这种自愿性的协定不能超越法律约定范畴。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相关法律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三、原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原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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