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确认书,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双方信息、认购和投资目的;
2、认购增资扩股条件;
3、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股份分配的数额和顺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
7、确认书的末尾应由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认购确认书一般怎么写
通过认购公司股权成为股东,享受分红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投资方式。在正式投资之前,投资者需要和公司签署的股权认购确认书,要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好,具体应写明:
1.双方信息,认购及投资目的;
2.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3.认购股份数目、认购价格、给付时间和给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股份分配数额及顺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确认书末尾应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写明日期。
在股权认购确认书中,要重点写清股权认购条件、认购金额及价款的支付方式,并明确且细化公司的义务,将投资者的权利写的全面一些,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也应该写得越清楚越好,以免发生纠纷而无据可依,从而保护双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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