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追赃款一般会先立案,然后调查搜查证据、追赃,然后把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最后由公诉科移送到法院,最终由法院审判。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警察备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备案后并不一定立案。立案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备案就相对简单多了。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按照一般程序,公安机关对任何公民的报案都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备查(备案),是否能够符合立案条件要根据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立案必须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的具体确认,并由司法机关包括公安局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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