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监察没有到单位核实之前,是可以撤销举报的,直接申请撤销即可。2、现在已经核实并立案查处阶段,是不能撤销的。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有前款规定之一的,应当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
二、工伤认定怎么处理争议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后,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保持原文号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原工伤认定决定撤销,重新认定”字样。
三、劳动仲裁单位不服上诉多久立案
劳动仲裁单位不服上诉多久立案没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法院多少天受理的问题,看单位是否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等法院通知即可。也就是说单位应当先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才能到法院起诉。一般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立案审查时间是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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