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属决不准离婚;2、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经调解和好无效,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一、离婚是男方提出还是女方有什么不同
除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外。其他情况下,男女方提离婚没有区别。除非一方有过错,离婚时有过错方需对无过错方进行补偿。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官不会因为哪方先提出离婚或是对方先提出离婚在审理上产生影响,但先提出离婚方的诉讼请求很重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和当兵结婚,可以离吗
能。按照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完全可以象普通婚姻一样协议离婚,否则,只要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该方就有对离婚的一票否决权。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三、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下列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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