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怎么判
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如果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法律规定,男女-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一)双方的结婚证。
(二)身份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三、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收集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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