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中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几种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已经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买卖合同中买房交钱,卖方交货,借款合同中,债务人还完欠款。
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的,相互抵消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同意抵消的情形。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取得债权人联系的,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至提存机关的。
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中虽然债务人还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债权人同意免除债务人债务的。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如在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法人合并后,债权债务归于合并后的法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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