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东西该带?
签证申请中心的预约确认函
任何显示您出国记录的旧护照(如适用)。
所有与签证申请相关的文件及复印件(包括翻译件)、附表/问卷(如适用);
如您申请计点积分制下的签证,还需要递交附表,注明日期并签名。
已支付用户支付服务费用的收据。
您的护照中必须包含有至少一页的正反两面都是空白面的护照页,以便于插入您的签证。*建议您递交原件。复印件可以接受。如果您提供了原件,请准备一份复印件。有可能不可以补交文件。
哪些东西不能带?
所有经电池驱动的产品或电子产品,如照相机、录音/录像机、压缩磁盘、MP3、软盘、笔记本电脑、手提音乐播放器等等。
所有袋子。例如旅行袋、背包、手提包、公文包、皮/布包、拉链夹等,只有装有您申请资料的塑料夹才被允许带入。
密封的信封或包裹
所有可燃物品,例如火柴、打火机、柴油等
所有尖锐物品,如剪刀、小刀或指甲锉等
武器/类武器物品、任何爆炸物
禁止物品不止限于以上所列,根据安全人员的裁度,其他物品可能也禁止带入。
签证中心不能存放禁止带入的物品。在进入签证中心前,申请人应安排其他地方来存放随身携带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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