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2、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的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属性,这也就意味着交通规则将按机动车标准执行。快递外卖企业的管理行为此次被纳入北京实施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范围。
四轮电动车能上路吗
对于电动三轮和电动四轮,还有类似于汽车一样的电动车,法律目前属于真空地带,有一部分省份,比如山东省,是国家试点低速电动汽车的,所以一部分地区有配套的政策,其他省份是没有的,严格意义上也是不允许上路行驶。判断能不能上路的标准是看当地能不能上汽车牌照,能不能购买保险,如果可以在当地上牌照,上保险就是合法的,如果不能就是非法的。一旦上路,交警万一查车的话,就会很麻烦,另外一旦产生交通事故就是全责,当然了,大部分地方是很少出现查车的情况,这是侥幸,不出事没有问题,一旦出事就会后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优化交通出行方式,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落实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引导、规范企业开展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实施总量调控;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监督、协调有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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