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9年07月31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诉人:刘备,男,1950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区路号,系郑州市有限公司职工。被诉人:郑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仲裁请求1、裁决被诉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598378元。2、仲裁费用由被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2006年10月15日,申诉人与被诉人建立劳动关系,在被诉人煤矿井下从事采煤工作。2007年5月,申诉人在井下采煤时,被矿柱挤伤踝关节,致踝关节骨折,在**煤矿医院住院十个月,后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3级伤残,由于伤势严重,不能继续工作退出劳动岗位。此后,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医疗费8万元后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今。被诉人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3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