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要件是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关于倒卖车船票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倒卖车船票的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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