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结构工程物资:
1、钢结构工程物资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
2、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中文标志等。
3、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并按规定做进场复试,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6、防火涂料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钢结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1)技术准备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国家标准。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施工图,图纸说明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是否经过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设计院盖章,建设部门存档,监理单位核对,并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会审签字。
根据工厂、工地现场的实际起重能力和运输条件,核对施工图中钢结构的分段是否满足要求;工厂和工地的工艺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构件详图设计,以便于加工制作和安装。并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钢结构的加工工艺方案,由制造单位根据施工图和合同对钢结构质量、工期的要求编制,并经公司的总工程师审核,经发包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材料的采购、存放
本工程钢结构主材和附材全部采用Q235号钢制作,钢材采购的数量和品种应和订货合同相符,钢材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数据必须和钢材打印的记号一致。本工程采用手工电焊和高强度螺栓连接,焊接材料为J422型焊条,高强度螺栓连接。涂料,稀释剂等产品技术性能,颜色均应符号设计要求。
钢构件应按结构的安装顺序分单元成套供应。钢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钢构件应按种类、型号、安装顺序分区存放。底层垫枕应有足够支承面,相同型号的钢构件叠放时,各层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应防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焊接材料和螺栓涂料应建立专门仓库,库内应干燥、通风良好。
(3)材料的验收
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的原材料,除必须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外,并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现行有关规定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和验收,做好检查记录。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
钢材表面不许有结疤、裂纹、折叠和分层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有上述缺陷的应另行堆放,以便研究处理。钢材表面的锈蚀深度,不超过其厚度负偏差值的1/2;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C级及以上。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
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代用。由于个别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材料代用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一般是以高强度材料代替低强度材料,以厚代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扭矩系数复验。
(4)施工设备场地布置
施工设备、工具、材料应根据施工场地实地布置,其原则为生活设施应尽量远离施工场地,材料应就近靠近施工场地,设备则根据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合理布置。
钢构件力求在吊装现场就近堆放,并遵循“重近轻远”的原则,对规模较大的工程需另设立钢构件堆放场。钢构件在吊装现场堆放时一般沿吊车开行路线两侧按轴线就近堆放。其中钢柱和钢屋架等大件位置,应依据吊装工艺作平面布置设计,避免现场二次倒运困难。钢梁、支撑等可按吊装顺序配套供应堆放,为保证安全,堆垛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和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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