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公证员执业许可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玉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办人员对申请当场审查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3、玉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4、玉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办人员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局负责人审批
5、局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上报区司法厅
6、玉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办人员通知申请人审核上报材料(限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玉林公证员执业许可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
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玉林公证员执业许可办理地点
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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