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与宣告刑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立法者针对具体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所确定的量刑标准,它着眼于该罪的共性;后者是前者的实际运用,是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及犯罪人的特殊性。
法定刑升格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结果才能适用较重的法定刑进行处罚。
2、量刑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刑法升格条件属于刑罚论(量刑标准),即达到某个刑罚的判罚量刑标准。
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属于罪数论(实质的一罪),并列的有想象竞合犯、继续犯,就是行为人实际做了什么的描述。
3、定罪范围不同
法定刑升格:法定刑升格条件的范围比结果加重犯要广,法定刑升格条件中的特别行为或者情节可能包括结果。
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特定结果时才能以结果加重犯处罚。
4、法律解释不同
法定刑升格:法定刑升格主要是指本来判较轻刑罚的罪行。
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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