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盖章只有签字是否有效力
从法理上说,此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盖章,所以该合同理论上是成立的。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备忘录具有法定效力吗
签署备忘录有无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有效合同,一般公司签署的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判断备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一下几点:
(一)是否构成要约。非正式文件的一方如果在该文件表达的从事某项活动、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具体且确定,说明在一定时限内不会更改,或者单方表示只要另一方同意自己的意思就有效等,该种表示对该方而言就构成自己做出的有约束力的要约。
(二)是否构成预约合同。尽管备忘录并不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如果已经有合同的部分主要内容,同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将会签署正式的合同,那么该非正式文件就构成预约合同。
(三)是否构成正式的有效合同。如果其内容明确具体,已经包括了一个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该文件可构成有效合同。
因此,不管非正式文件的名称是什么,备忘录、意向书、框架协议、合同要点、合同梗概、文件大纲、会议纪要等等,并不是一律无效,也不是一律有法律约束力,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文件的内容和文件的形成过程来判断其法律效力与法律性质。
三、受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是无效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撤销因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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