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要约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如果投资者自愿选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他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他持有的所有股份,或者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收购其持有的部分股份
其次,当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果收购人继续增持其股份,第三,收购人协议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形式。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第四,收购人拟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超额部分应当以要约方式进行。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第五,虽然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其股权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收购人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预计无法作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30日内将其直接控制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至30%以下。此后继续增持的,应当以要约的形式进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发行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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