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必备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法律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依据他们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犯罪客观要件可以分为共同要件和非共同要件两类。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按照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最核心要件。
一、犯罪构成的内容是什么?
1、犯罪构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
作为法律概念,犯罪构成就是确定一种行为是否犯罪的规格和标准,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首先,它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才能构成犯罪。其次,犯罪构成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法律标准。各种不同犯罪的独特的特点,反映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因此,认真研究每一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准确定性、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2、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个人之所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其基本的依据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犯罪构成。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决定了刑事责任的有无;具备什么样的犯罪构成,决定了刑事责任的程度。(应当指出,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是决定刑事责任有无的唯一的依据,但决定刑事责任轻重的因素除了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外,还包括一些非构成要件的事实,如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因此,是否追究他人的刑事责任,首先要查明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只有符合了犯罪构成,才能认定为犯罪,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
犯罪构成理论在《刑法》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贯穿在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刑法》中的许多理论问题,都与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息息相关。研究《刑法》理论,其关键就是掌握犯罪构成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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