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什么
1、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被侵权人死亡情形下,为火化、安葬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自然人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死亡时,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精神安慰和物质帮助。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至一千一百八十一条对人身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我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有:各种合理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另外,在人身损害案件中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功能
人身损害赔偿是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对于人身损害,法律主要采用金钱的赔偿方式进行救济。
人身损害赔偿的功能主要有三个:
1、保护和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填补实际经济损失和保护被侵权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利益;
3、保障被侵权人近亲属的基本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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