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罪犯: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4、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如煽动分裂国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破坏选举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呢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执行情况如下: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监狱管理机关在主刑执行期间,依照规定对剥夺政治权利实施处罚;
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全文4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