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商标的基本情况,即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方式、费用和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标转让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商标权证书原件;
2、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和结婚证,夫妻双方都要到公证处;
3、商标权人为法人的,提供经过年检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如果不能亲自办理,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4、受让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
5、受让人为法人的,提供经过年检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该项公证的,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6、受让人为外地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章程需要事先在当地办理公证,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
7、商标权转让合同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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