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申请主体不同。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要求不同。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使用人员不同。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区分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含义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一般为具有监督能力的协会,而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则是一般的团体。对于证明商标,通常直接用于经济活动当中,集体商标只能供集体成员之间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人拥有商标的所有权,但是没有使用的权利。集体商标的成员,拥有商标所有权以及使用权。
《商标法》第3条,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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