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流程怎么走
依法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后,应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提出申请。
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办理补办手续,准备好以下资料即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1.补发许可证申请,申请人在刊登遗失声明之日起满25日后,向发证机关提出补发许可证申请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佛山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遗失声明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或《GSP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遗失原因、声明作废等内容(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盖公章);
4.遗失许可证(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需提交另一本的原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都遗失的无需提交);
5.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二、广西《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设定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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