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修改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但是,如果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当事人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则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同时,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如果合同需要办理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手续,则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修改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办理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 律 适 用 】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变 更 、 转 让 、 解 除 等 规 定 是 什 么 ?
房屋买卖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者解除等规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一方认为解除合同对自己不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规定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修改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但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则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者解除等规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一方认为解除合同对自己不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规定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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