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住房资金管理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经初审合格以后,由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拿《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但是经济适用房是不需要评估的。
3、审核:申请人拿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初审材料到进行贷款审核。假如合格,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拿《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根据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贷款人认可的;必须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必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应当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德尔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3、借款人应当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申请人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和公积金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二、公积金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有一部分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购房总额是30万元,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中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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