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双方不要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时间:2023-03-01 19:51:30 44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夫妻离婚双方不要房子可以给孩子。如果房子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房产所有人可以决定把房子赠与孩子。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房产,协商同意的,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是夫妻共同房产么

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房产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房子在婚后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前共同所买,且婚后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三、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增值部分如何去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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