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有什么不同
相同点有四个方面:
1、都是解决争议有约束力的机制,只不过WTO机制更侧重协商、调解;
2、都是采取法规,事实作证。就是我们通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在审理案件时,都特别强调当事人陈述,给当事人以充分表达的机会,行使相关权利。
4、都是专家办案,在必要时都将案件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专家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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