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夜间一般是指,晚上二十二点至第二天六点钟。只要在夜间排放了和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噪音干扰的后果,就可以认定为噪声扰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夜测最高值是50分贝,居民区内户外噪音级昼间最高值为50分贝,夜间最高值是40分贝。
小区噪音扰民物业有权管吗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因此,物业公司同样具有维护小区秩序的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小区中出现声、光污染,权益被损害者可以请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管制,也可以请求小区物业进行管制,如果侵害者拒不停止其侵害,权益被损害者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进行管制。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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