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女婿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当然,如果有遗嘱的将遗产指定由女婿儿媳继承的,直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就行。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
3、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二、儿媳妇和岳父母对儿媳妇有赡养的义务吗?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儿媳、女婿都不是法定的赡养人,因此儿媳、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谁?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
3、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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