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一、只有居住区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农村宅基地没有建筑物要赔偿吗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个人不予作价补偿。拆迁时属于征地拆迁性质,征地就是原宅基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重新划拔土地给集体,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重新分配宅基地条件的就不再分配宅基地了。由于你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就不存在对地面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补偿了,如果村集体对村民在本次征地拆迁用村集体的积累用于对村民的拆迁补贴,通常是按户口人头分配,你也可以同样享受,包括分房享受面积补贴等。
三、大兴宅基地改革试点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尊重全区农村村民意愿,通过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充分保障村民居住权益,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形成人、地、房相匹配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整体改变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民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户有所居。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分类落实村民户有所居,有效解决人口增长带来的居住问题。
2.坚持因村制宜。各镇根据村庄情况和村民意愿,指导各村确定村庄宅基地整体改造方式,实现特色化、差异化改造,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区特点和乡村风貌。
3.坚持规划先行。各镇加快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村庄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对村民住宅建设布局、建筑风貌、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以及基底面积和高度等作出规范。对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但对上述相关标准未作出规范的,各镇按照实际情况报区政府审批后确定。
4.坚持村民主体。严守村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充分了解、尊重、体现村民意愿,使村民真正成为村庄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使村民真正成为发展好、维护好自己利益的主体。
5.坚持稳慎有序。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关乎全区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稳慎有序推进,重大改革措施应当试点探索,待成熟后再在全区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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