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不涉及债务豁免与所得税的减免。
概念及分类
准则指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按其经济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和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政府补助。
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政府补助能否确认,取决于以下两项条件:
1.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同时企业还需满足政府提供补助的其他附加条件。
二、补助计量
1.初始计量
应根据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的性质、补助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政府拨款等,应按照收到的和应收的金额计量,即按照确认资产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即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2.后续计量
由于政府向企业提供的政府补助既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政府补助。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己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冲减相关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不存在相关的递延收益的,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方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
1.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收益法。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
二、核算实例
1.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例1]**公司收到政府通知,将向企业提供治理污水设备一套,用以提高环境治理。该设备公允价值54万元。公司在安装设备中投入材料费用8000元、发生人工费3000元。假如不考虑其他因素。
收到设备进行安装时:
借:在建工程540000
贷:递延收益540000
安装中领用材料、支付人工费时:
借:在建工程12360
贷:库存材料8000
应付工资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360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553360
贷:在建工程553360
设备投入使用后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残值收入16000元,预计支付处置清理费8640元,采用年限使用法计提折旧,每年应计提109200[(553360+8640-16000)/5]元。
借:递延收益108000
管理费用1200
贷:累计折旧109200
待5年后设备报废处置时,按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2.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例2]某化工厂为治理环境污染与某公司签定治理协议,需支付60万元治理费用,其中政府补助40万元。
按协议支付款项时:
借:管理费用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收到政府拨来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管理费用400000
3.需要返还政府补助
[例3]甲公司根据原签订政府补助的条款,企业应在两年后返还政府补助5万元(如果公司留有相关收益)。
借:递延收益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如甲公司返还时不存在相关收益时: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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