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理的地点
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分中心人才中心51号窗口
二、贵港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居民户口簿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时间)
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
8、广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贵港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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