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两次犯罪前科,然而知法犯法,被告人陆敏又第三次站在了法庭的被告人席上。日前,陆敏因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蹊跷的是,儿子获罪被判了刑,做父亲的却还要给法院、给法官送锦旗,写感谢信。锦旗上写得是匡扶正义,公正严明;感谢信中写的是:法院的这一判决,法、理、情俱到,罪、责、育明了。
被告人陆敏是个80后的青年,六岁时父母离异,是父亲给了他双倍的爱。陆敏尚未成年,父亲得了严重的肝腹水和糖尿病,虽说有医保,但好多药都是自费的,经济拮据,眼见得沉疴难起。2008年4月,刚刚找到一份临时工的陆敏向民生银行先后申领并开通了四张信用卡。在无能力归还钱款的情况下,通过ATM机取款和一些公司套取现金等方式透支,共拖欠了银行本金40578.5元,银行虽经多次催款无果。2009年11月9日,陆敏到徐汇公安投案自首。
庭审中,陆敏在关于犯罪主观故意的陈述中称:我看到网上留言,银行坏账多得是,有的不会追缴,于是心存侥幸就去透支了。这些钱大部分用于支付父亲的医药费,救命如救火,为了父亲我只好认命了。
法律无情,由于陆敏的行为属恶意透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闭庭后,为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唤醒他尚未泯灭的良知,主审法官施宇欢当即拿出1000元捐给了那位病重的父亲。被告人深受感动,表示要认真改造,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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