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法人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公司也有权成立子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的,可以设立公司。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一、成立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一家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司名称可以否变更?
公司名称可以变更,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三、注册公司怎么?
设立公司的,应当经过以下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报有关国家机关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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