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或者盲目自信的行为从而导致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侵犯的,或者是人身身体收到了重伤伤害的一种犯罪。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要追究因为行为而造成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外,还要对受伤的他人进行民事赔偿。
二、意外杀人怎么判
法律上并没有“意外杀人”的说法,应该为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实际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主观上必然系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在这里大家需要留意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前者是犯罪,后者不是犯罪。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是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70岁的老人打伤别人怎样处理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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