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现要登记到另一方名下的,可以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办理。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带上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就是一般的转让买卖过户,就需要支付营业税,个税和契税以及相关费用。如果全款购买的夫妻更名非常简单,只需要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件,如果房子是贷款购买的,而且上在还款那就比较麻烦,需要去银行办理开证明,然后由银行转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派人陪同去房地局办理过户。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遗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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