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发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罚款滞纳金在哪交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进行罚款的话,是有罚款单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没有按照有关的规定去进行缴纳罚款的话,比如超过了应该缴纳的时间,在这个时候是会有一定的滞纳金的。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交管部门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后,会出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等文件通知车主缴纳罚款,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按《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等文件上载明的缴款方式交款即可。另外,现在各地推出了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处理交通违章的服务,如果已经推出这些便民服务措施的,可直接在支付宝、微信等app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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