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郯城县居民仇先生报警称,他放在路边的2间价值6000余元的活动板房被偷。经过调查民警将2名犯罪嫌疑人仇某某和张某抓获归案。原来,仇某某是报警人仇先生的儿子,他们当晚将板房以5800元售出并挥霍一空。目前,仇某某和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案中仇某某和张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了,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至于这个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而本案中两名嫌疑人盗窃财物的价值达6000元,这已经超过了盗窃罪的构成标准,所以他们二人已经涉嫌盗窃罪了。
本案中被盗窃财物的实际价值与两名嫌犯的违法所得并不一致,那么这种情况对于犯罪所得是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还是按照嫌犯的违法所得认定?
对于这种嫌犯违法所得小于被盗财物实际价值的情况,应当按照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犯罪数额;也就是说犯罪所得数额并不一定是等于嫌犯的犯罪所得数额的。
既然仇先生和仇某某是父子关系,那么对于这种儿子偷亲爹的还构成犯罪吗?
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种偷自己近亲属财物的,是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的,但是如果盗窃者屡教不改,盗窃数额巨大,甚至勾结外人共同盗窃家庭及亲属财物,严重影响到家庭及亲属安宁,且被盗窃者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盗窃者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本案中仇某某就是在勾结外人盗窃其父亲的财产,所以如果其父亲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他仍然是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的。
由于本案是两人合伙作案,所以在后续量刑的时候是需要区分二人是否分主犯从犯的,如果二人一个是主犯一个是从犯的话,则对于从犯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但如果二人是共同去实施的盗窃行为,在盗窃中起到了同等的作用的话,则二人都会被认定为主犯。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他们售卖赃物所得的5800元也需要退赔给受害人仇先生。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