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制度,在民事制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如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或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专利权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民事权益。
一、图片相似度达到多少算侵权
如果对方申请了专利,而你的作品又和对方非常相似,那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一)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二)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三)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
二、外观设计比对的主要方法
外观设计比对的主要方法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好比对的依据。
在侵权判断中,作为比对的依据应当是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交并经授权公告的图片、照片,而不应当是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之后制造的专利产品。
其次,对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对比,应当进行要部分析、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比对的重点应当是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是否抄袭、模仿了原告外观设计中的新颖独创部分。因为前者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只有当专利产品的外观与专利权人申请外观设计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与照片相同、并经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时,才可以直接将两个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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